| 資產處置公告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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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
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(下稱“中信金融資產湖北分公司”)擁有對隨縣朝建鋁業(yè)有限公司債權資產,擬對上述資產進行處置?,F公告如下:
一、資產情況
中信金融資產湖北分公司擁有對隨縣朝建鋁業(yè)有限公司不良債權資產,截至基準日2025年11月14日,債權本金5,011,890.34元,利息2,364,515.18元,費用23,442元,債權合計7,399,847.52元(資產詳細情況參見附件:《債權明細表》)。利息、罰息、違約金及其他應付款項等,按借款合同、擔保合同等合同的約定,和人民銀行的有關規(guī)定、生效法律文書等計算。公告內容如有錯漏,以債務人、擔保人、其他相關義務人原已簽署的相關合同、生效法律文書等為準。債務企業(yè)位于湖北省隨州市等地區(qū)。
二、交易條件
要求競買人信譽良好,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資金來源合法,能承擔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。
三、對交易對象的要求
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、支付能力的法人、組織或自然人,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:國家公務員、金融監(jiān)管機構工作人員、政法干警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、原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、會計師、評估師等中介機構所屬人員等有關聯(lián)的人員,或者上述關聯(lián)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;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、國有企業(yè)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;債務人、擔保人為自然人的,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;債務企業(yè)的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,擔保企業(yè)及其控股下屬公司,債務企業(yè)的其他關聯(lián)企業(yè);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;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;依照其他法律、法規(guī)、監(jiān)管規(guī)定等規(guī)范性文件規(guī)定不宜受讓標的債權的主體。
四、處置方式
按照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(yè)務管理辦法》規(guī)定的方式進行處置,處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清收、訴訟追償、債務重組、公開轉讓等。如采取公開處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單戶或打包處置,整體或其中任意資產與其他符合轉讓條件的資產組合打包處置。
五、公告期限
公告期限為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,公告期內受理上述資產處置有關的異議和咨詢。
六、聯(lián)系方式
受理公告事項聯(lián)系人:汪女士、吳先生,聯(lián)系電話:027-88060896。
受理排斥、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:陽女士,聯(lián)系電話:027-88318257。
聯(lián)系地址:武漢市武昌區(qū)體育街特1號。
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
2025年11月20日
附件:債權明細表
單位:人民幣、元
| 序號 | 債務人 | 本金 | 利息 | 相關費用 | 債權合計 | 抵、質押物 | 擔保人及其他相關義務人 |
| 1 | 隨縣朝建鋁業(yè)有限公司 | 5,011,890.34 | 2,364,515.18 | 23,442.00 | 7,399,847.52 | 隨縣朝建鋁業(yè)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隨縣厲山鎮(zhèn)星炬村(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)工業(yè)用房及土地,建筑面積合計10034.46平方米,土地面積合計15692平方米。 |
保證人:丁寒、梅明桂、陳元清;抵押人:隨縣朝建鋁業(yè)有限公司 |
注:1、本公告清單僅列示截至基準日的債權本金、利息、相關費用等債權余額,基準日后債務人、擔保人及其他相關義務人應支付的利息、違約金、相關費用等按照相關合同、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等計算。
2、若債務人、擔保人、其他相關義務人因各種原因更名、改制、歇業(yè)、吊銷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,由相關承債主體及/或主管部門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。
3、清單中的“擔保人”包括保證人、抵押人、出質人等。
4、清單中債務人、債務金額、擔保人、其他相關義務人、抵質押物等信息與事實不符的,以實際簽署的相關合同、生效法律文書等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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