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資產處置公告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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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(qū)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
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(qū)分公司擁有對寧城瑩晶礦產品有限責任公司(現更名為“寧城縣勝沃礦產品有限責任公司”)企業(yè)債權,擬進行處置,現予以公告。請投資者登陸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網站(https://www.famc.citic/)查詢或與有關部門接洽查詢,具體債權信息如下:
| 截至2025年9月20日 單位:人民幣元 | |||||||
| 序號 | 債務人 | 本金 | 利息、罰息等 | 債權合計 | 抵/質押措施 | 保證措施 | 資產所在地 |
| 1 | 寧城瑩晶礦產品有限責任公司(現更名為“寧城縣勝沃礦產品有限責任公司”) | 3,464,740.24 | 3,482,429.67 | 6,947,169.91 | 白晶玉、李春華所有的位于赤峰市寧城縣三座店鄉(xiāng)李家窩鋪村的合計2,241.59㎡房產及29,282.40㎡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擔保。 | 白晶玉、李春華、白晶泉、李麗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。 |
赤峰市 |
注:1.以上處置資產信息僅供參考,擬處置資產現狀最終以人民法院、公證處、仲裁機構出具的民事調解書、判決書、執(zhí)行證書、仲裁裁決書等有關法律文書確定為準,本公司有權根據有關規(guī)定和要求對擬處置資產及其處置方式、交易對象要求、處置方案進行調整。
2.若債務人、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、改制、歇業(yè)、吊銷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,請相關承債主體及/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。若本清單中擔保人名單出現遺漏、筆誤的,并不意味著本公司對其擔保責任的免除,擔保人仍須按合同約定及法律規(guī)定履行擔保責任。
3.投資者需自行了解、知悉并確認公告清單中主債權及從權利的現狀、瑕疵、缺陷及風險,并自愿承擔由此引發(fā)的一切損失及不能獲得預期利益的后果。
處置方式:按照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(yè)務管理辦法》規(guī)定的方式進行公開處置,處置方式為掛牌轉讓、公開競價、拍賣等。
交易條件為:要求買受人信譽好,可按本公司要求方式付款且交易資金來源合法,能夠接受債權資產存在的瑕疵及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。
對交易對象的要求為: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、支付能力的法人、組織或自然人,資金來源合法,不存在涉黑涉惡,不存在非法經營、非法集資等情況,且以下人員或機構不得購買:國家公務員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;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;債務人、擔保人為自然人的,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;債務企業(yè)的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,擔保企業(yè)及其控股下屬公司,債務企業(yè)的其他關聯企業(yè);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;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。
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,公告期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止,公告期內受理該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。
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:劉女士、王先生,聯系電話:0471-5180622、0471-5180604。
受理排斥、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:0471-6958868。
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(qū)分公司
發(fā)布日期:2025年11月13日
征詢或異議的有效期:2025年11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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